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精讲班第3讲讲义
造价工程师技能结构
一、内容提要
1.  造价工程师
2.  我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二、重点、难点分析
考纲要求:熟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历年考题分析:
知识要点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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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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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讲解

第一章  工程造价管理概论
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一、造价工程师
(一)造价工程师技能结构
造价工程师技能结构
技术技能
技术技能是指能使用由经验、教育及训练上的知识、方法、技能及设备,来达到特定任务的能力。
人文技能
人文技能是指与人共事的能力和判断力。
观念技能
观念技能是指了解整个组织及自己在组织中地位的能力,使自己不仅能按本身所属的群体目标行事,而且能按整个组织的目标行事。
注册造价工程师概念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
 
 
造价工程师的执业
(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
    1.业务范围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权利和义务
⑴权利
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⑵义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4) 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3.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的行为
  (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4)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7)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