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Z102043 固定资产折旧及其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 (2)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折旧的基数、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施工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对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指按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年、月)折旧额都是相等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00% (1Z102043-1) 或=(1-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00% (1Z102043-2)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1Z102043-3)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1Z102043-4)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可完工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平均年限法的一种演变。 施工企业常用的工作量法有以下两种方法: ①行驶里程法。行驶里程法是按照行驶里程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它适用于车辆、船舶等运输设备计提折旧。 ②工作台班法。工作台班法是按照工作台班数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它适用于机器、设备等计提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随着折旧的计提逐年减少,而折旧率不变,因此,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必然逐年减少。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00% (1Z102043-11)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1Z102043-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月折旧率 (1Z102043-13)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当发现某期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小于该期剩余年限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时,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即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剩余年限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为该项固定资产年初时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为该项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假设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这个分数因逐年递减,为一个变数。而作为计提折旧依据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净残值则各年相同,因此,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各年提取的折旧额必然逐年递减。 其计算公式如下:
 (1Z102043-15)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1Z102043-16)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1Z102043-17)
例题:购买一计算机,原价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元,折旧年限为5年,则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第一年折旧额=( )元。 A、1800 B、2000 C、3000 D、4000 答案:C 分析:购买一计算机,原价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元,折旧年限为5年,则总的折旧年限=1+2+3+4+5=15年,第一年折旧率=5÷15×100%=33.33%,第一年折旧额=(10000-1000)×33.33%=3000元,第二年折旧率=4÷15×100%=26.67%,第二年折旧额=9000×26.67%=2400元,第三年折旧率=3÷15×100%=20%,第三年折旧额=9000×20%=1800元,第四年折旧率=2÷15×100%=13.33%,第四年折旧额=9000×13.33%=1200元, 第五年折旧率=1÷15×100%=6.67%,第五年折旧额=9000×6.67%=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