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公路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一、内容提要
1、掌握《公路法》中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责任
2、掌握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范围
3、掌握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4、掌握公路工程验收程序和条件
5、熟悉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6、熟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相关规定
7、了解公路建设管理法规体系
二、重点、难点
1、掌握《公路法》中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责任
2、掌握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范围
3、掌握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4、掌握公路工程验收程序和条件

三、内容讲解
1B431000  《公路法》相关规定
1B431010  掌握《公路法》中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责任
1B431011  《公路法》中公路建设有关法律规定


    (1)公路的建设资金
    1)财政拨款
    2)贷款   
    3)资本金、发行股票、公司债券
    4)集资
    (2)公路建设基本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  监督管理。
    1)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
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如下:
    ●  项目建议书;
    ●  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
    ●  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
    ●  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  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项目实施;
    ●  竣工验收;
    ●  项目后评价。
    2)公路建设四项制度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制度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保证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4)公路建设项目的主体资格管理制度
    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公路建设的土地使用
    公路建设使用土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
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4)公路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防止水土流失的  要求。
    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准、安全标志。

1B431012  违反《公路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1)对路产造成危害行为的法律责任
    1)使用公路中的危害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①使用公路中的危害行为
    ●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   
    ●  违规使用公路造成路损的;
    ●  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公路。
   ②法律责任
    对于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行为,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公路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公路及其他管理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并依法赔偿、修复路产损失。
    对于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公路的行为,应向有关公路管理机关缴纳公路(设施)损坏补偿费,并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交通安全的,还可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2)非公路使用的危害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①非公路使用的危害行为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有违法设置物的行为:
    ●  违法设置电杆、变压器、地下管线及其他类似设施;
    ●  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临时设施;
●  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临时设施;   
●  挖掘、采矿、取土、引水灌溉、排污放水、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沤肥及其他类似作业。破坏、损坏、移动公路工程设施的行为;
    ●  擅自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  擅自损坏、挪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其他行为。
    ②法律责任
    对于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有违法设置物的行为,如果未造成路产损失的,责令限期移出,同时恢复状态,并处以5千元以下罚款;对咱产造成损失的,应责令限期移出、恢复路产、赔偿损失,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破坏、损坏、移动公路工程设施的行为,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擅自损毁公路标志,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
    (2)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
    1)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法律责任
    对于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如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m、公路隧道上方
和洞口外100m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2)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施工的法律责任
    对于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施工,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提出警告,待完
善防护措施后复工或限期迁出规定范围;对已经造成公路及公路设施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情节严重的另处不超过公路损失赔偿费20%的罚款。
    3)阻碍公路建设或抢修的法律责任
    阻碍公路建设或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
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公路上擅自设卡、收费的法律责任
    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例:根据《公路法》的有关规定,不属于使用公路中的危害行为的是( )
A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
B违规使用公路造成路损的;
C 在高速公路上快速行驶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公路。
答案: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