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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是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Z304021掌握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行政责任种类
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法律制裁。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包括治安、工商行政、财政金融、文教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类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它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者提出的一种谴责性的警示。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权利的一种行政处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这是行政责任中一种较为严厉的责任形式,是公安机关短期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责任形式。行政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结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六种具体行政处罚种类,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业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执照等。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依法设立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职权的立法活动。《行政处罚法》根据我国的立法体系,对不同法律规范性文件设定各类行政处罚的权限划分作出了规定:
1.法律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部门规章
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5.地方政府规章
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分
依据《公务员法》第56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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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4022熟悉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法》还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一)一般规则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程序种类
《行政处罚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基于建设行政处罚的不同情况,规定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指普遍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于除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针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业整顿(包括属于停业整顿性质的,责令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承接新的业务)、责令停止执业业务、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的听证的费用。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指确保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的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lZ304030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因违反刑法,实施了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强烈的一种,其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也包括一些非刑罚的处罚方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我国,“罪行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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