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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某供货商和建筑单位就某一大型歌剧院工程施工供货问题签订了合同,由该供货商独家向建筑单位供货。在合同履行到一半的时候,供货商突然要求对合同中某项材料的价格进行修改。双方发生争执。 问题: 1.合同价格变更的原则。 2.合同价格变更的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3.合同争议如何解决? 三、答: 1.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按下列原则和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确定变更价款的程序是: (1)变更发生后的14d内,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2)若变更发生后14d内,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d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d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3.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寻求解决: (1)协商和解; (2)有关部门调解; (3)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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