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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431020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法规 1A431021 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及资质管理
(1)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现统一称为建筑业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 例题: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 )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分包企业。 A.非主体工程 B.劳务作业 C.专业工程 D.部分主体工程 答案: B
1A431022 建筑业企业的质量责任及权利
(1)建筑业企业的质量责任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筑业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业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业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业企业应当修复。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2)建筑业企业的权利
例题:施工中工程设计如果需要修改,应该由( )负责修改工程设计。 A.原设计单位 B.建设单位 C.施工单位 D.监理单位 答案:A
1A43102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程序及经济责任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概念 所谓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而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但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建筑工程保修的最低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经济责任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 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 )提出赔偿要求。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质量缺陷的责任方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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