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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427020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 1A427021 施工合同类型
[案例1A427021] (1)背景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承包商)于2000年3月10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期为8个月。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使用砂地点距工地4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d,向业主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工程进行了一个月后,业主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一个月。承包商亦口头答应。恢复施工后不久,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4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故障;6月8日至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3日至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针对上述两次停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要求顺延工期共计42d。 (2)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3)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4)上述事件中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说明其原因。 (3)分析与答案 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2)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3)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①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 ③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④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因砂场地点变化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原因是: ①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②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③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因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提出的工期索赔不合理,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7d,原因是: ①5月20日至5月24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②6月8日至6月12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5d。 ③6月13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2d。 因业主资金紧缺要求停工1个月,而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合理的。原因是:业主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承包商停工1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1个月。 综上所述,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共计37d。
1A427022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案例1A427022] (1)背景 某住宅楼工程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一部分后,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于设计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合同的部分条款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某住宅楼; 工程地点:某市;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4000㎡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0年2月21日; 竣工日期:2000年9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20d(扣除5月1~3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壹佰玖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96.4万元)。 (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起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二、补充协议条款 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问题 1)该项工程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形式是否妥当? 2)假如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工期定额计算,该工程工期为200d。那么你认为该工程合同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天? 3)该合同拟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当之处?应如何修改? 4)合同价款变更的原则与程序包括哪些内容?合同争议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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